“‘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抓’的是小事小节,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政治性、政策性都很强,没有严格的程序保障,往往就会流于形式,达不到应有的效果。”兴仁纪委纪委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力促第一种形态常态化。 督促各级党委(党组)及其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。要求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坚守责任担当,厘清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。加大教育感化,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及时开展“两个责任”层层约谈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践第一种形态谈话,随时提醒告诫,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。引导党员干部转变观念,提高认识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用纪律管住大多数。建立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常态化机制。使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常态化,成员之间敢于相互批评、善于相互提醒,把第一种形态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,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。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,在问题线索处置中体现“四种形态”。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处置制度,强化专题分析、综合分析,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。坚持“日清、周转、月报、季结”制度,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结果。2017年以来,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1件(次),纪律审查共立案215件,结案151件党纪处分132人,政纪处分22人,受双重处分2人,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,挽回经济损失112.65万元。 关口前移,抓早抓小,精准践行“四种形态”,履行好“监督责任”。进一步扩大干部约谈工作覆盖面,加大约谈工作力度,提高约谈质量,增强约谈的政治和法纪效果,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配套制度,实现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常态化。2017年兴仁县约谈干部7186人,其中预防提醒约谈6916人,询问示警约谈72人,纠错诫勉约谈116人,问责处分约谈82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