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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湖街道纪工委组织学习《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<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>实施办法》的情况汇报
来源:   作者:   时间:2017-10-23 15:37:47   点击率:

为贯彻落实省、州、县纪委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,进一步强化权力制衡和刚性约束,坚持内控束权精神,坚持依规执纪,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今后监督执纪工作中掌握具体的底线和原则。2017年10月20日,东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志阳组织学习《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<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>实施办法》(黔纪发〔2017〕10号)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则》),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。

首先,刘志阳传达学习了《中共兴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(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<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>实施办法)的通知》(县纪办通〔2017〕23号)文件精神,逐字逐句学习解释《实施办法》,并举例分析在平常查办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使大家能准确掌握里面的主要内容,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,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,坚持守纪律讲规矩,依规执纪。

刘志阳强调,街道纪工委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要熟练掌握《实施办法》内容,深刻理解其实质内涵,其体现的思想理念、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,深刻掌握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工作要求、具体规定、操作程序,确保监督执纪工作顺利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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